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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确保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落到实处,真正惠及百姓,平昌县畜牧食品局、县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《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对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一是明确补助对象。全县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(小区),在养殖环节生猪发病死亡后进行无害化处理的(不含强制扑杀的,必须佩戴有省里统一发放的二维码耳标)标准化规模养殖场(小区)。
二是明确申报方式。养殖场业主在当地畜牧兽医站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,并填写无害化处理登记表,由业主及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人签字后,每月25日前报县畜牧食品局,再由县畜牧食品局统一汇总后逐级上报。
三是明确补助标准。按每头给予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。
四是明确发放方式。由县财政局通过“一卡通”或“一折通”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(小区)业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