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猪肉发现瘤状异物,超市称是猪肉淋巴,可食用
作者:王月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点击数  更新时间:2012/5/22 17:41:45  文章录入:hbxmfw_bj1  责任编辑:hbxmfw_bj1

  前日下午,正在厨房切肉的袁女士一阵惊叫,原来,袁女士打算用下午在某超市买的近1斤前腿猪肉做牙签肉,但一切开肉块,就发现里面有一团乒乓球大小的瘤状棕黑色异物,她怀疑这是肿瘤。
  袁女士随后带着猪肉和购物小票找到沃超市服务台,一女员工告诉她,卖场可以提供5到10倍的赔偿。“我并不是说过来要赔偿,而是希望他们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,这块猪肉我买了,但这头猪还有更多的肉被其他消费者买了。”袁女士说,她是担心还有更多的人买到问题猪肉。
  “这个很正常,没得问题,可以吃。”袁女士说当时有很多员工都过来翻看那块肉,其中一个男员工的这句话让她听着很不舒服。约20分钟后,才有工作人员过来问她希望如何解决。“要50到100倍赔偿!”袁女士说,她当时在气头上就随口这么说了,其实自己并不是想要高额赔偿,只是想要个说法。

  前日,该超市事务部经理表示,已经接到门店负责人的情况反映,并告诉笔者:“门店售卖的猪肉都是有资质的供应商供货,经过了严格检验,相关的合格证书都予以了张贴公示。”至于当天袁女士购买的那块猪肉中的棕黑色块,他说:“那应该是猪肉淋巴。”

  对于为什么没能及时发现猪肉淋巴的疑问,他表示,动物检疫有专门的检疫机构负责,进货时他们会严格检查产品是否具备相关合格证,超市员工虽然会进行分块,但不可能把猪肉剁碎检查。
  他说,门店绝非故意出售带淋巴的猪肉,希望顾客能理解。“出于为顾客服务的角度,我们可以为顾客退换产品,并支付其来回车费。”他补充说,“为了安慰顾客,我们还可以送一件牛奶给她。”

  该超市事务部广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希望顾客可以将买来的猪肉送到相关专业检验机构检验,如果当日现场工作人员态度不当,门店副总和相关责任人可以当面赔礼道歉。

  昨日,永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对袁女士买到的猪肉做了检测。一谢姓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告诉记者,这块棕黑色的异物应该是生猪疫苗注射后不完全吸收,遗留下来的色素或药物残留在肌肉中造成的。市动监所工作人员说,“经检查,该门店的生猪具备检疫证并非病猪,但为了健康,建议对这块肉仍不要食用,商场在分割猪肉时本该把这部分扔掉。”

  昨日下午获悉双方已达成一致,门店向袁女士支付了10倍赔偿和来回的车费,共200元。

  该超市分店一万姓负责人表示,虽然猪肉质量没有问题,但是也对顾客造成了困扰,前日处理事件的员工在态度上有些不妥,因此愿意为袁女士进行适当补偿。“既然生猪并非病猪,只有我这一块不能食用,不会影响更多消费者的健康,我愿意与门店协商解决。”袁女士对此表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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